对面用勺子搅了搅碗里的罗素汤,道:
“那也挺好,不然天天训练太无聊了,把打架当成娱乐还是很能消解压力的。”
“这么想也不错。”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到”
,一个膀大腰圆,长着络腮胡子的棕色皮肤壮汉不请自来坐到了项骜对面。
来者他俩都认识,是斜对角排房的名人,一个现年26岁的“新兵”
,名叫布朗森。
虽然肤色为棕,但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标准的白种人。
他手里什么都没有,只是坐在那里挑着眼皮看项骜,后者则不理不睬,自顾自的继续吃饭。
看了好一会儿,来者才开口道:
“哎,听说你在屋子里同时击倒了五个人,是真的吗?”
“我和你很熟吗?”
这边抬头反问。
“聊聊而已,我最多一次打趴下过四个,五个还没试过。”
“不好意思,我没有什么经验可以传授给你。”
“来这里生活的怎么样?听说你们都喜欢用两根小木棍吃饭,但现在只有刀叉,是不是不习惯?”
“这叫‘筷子’,不叫小木棍,我只说一次,记住了。”
项骜把法语中的这个词着重说了一遍,并目光凶狠的直视着他,嘴里在说完后却没有停止咀嚼牛肉的动作,太阳穴旁的咬肌一收一缩之间让他显得更生猛了三分。
“哦哦哦我的朋友,我没有恶意,既然知道了叫这个名字,那我是不会忘记的。”
“但愿如此。”
布朗森离开后,余杭问:
“哎骜哥,你刚才反应是不是有点太激烈了?我看他就是想来侃侃大山的,结果被你给吓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