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回到军营,挑选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将领和士兵,作为治安司人员选拔的骨干力量。他对这些将领说道:“此次选拔意义重大,我们要为治安司挑选出真正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才。选拔标准要严格,不仅要有过硬的武艺,更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治安管理能力。”
选拔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通过武艺考核、案例分析、品德考察等多轮筛选,初步确定了一批人员。孙传庭又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治安法规学习、巡逻技巧、案件侦查等课程。
孙传庭进宫向朱由检奏报:“陛下,治安司人员已初步选拔完成,培训计划也已制定。待培训结束,这批人员定能成为维护地方治安的中坚力量。”
朱由检欣慰地说:“孙爱卿办事得力。培训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让他们真正具备应对各种治安情况的能力。”
随着各项筹备工作就绪,治安司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运行。然而,试点初期,问题接踵而至。
在一个试点地区,治安司与县衙因一起盗窃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执。县衙认为案件发生在本县境内,应由县衙处理;治安司则觉得盗窃数额较大,属于重大治安案件,应归他们管。双方僵持不下,案件迟迟未得到处理。
当地百姓对此议论纷纷,对新制度产生质疑。有百姓说道:“这新设立的治安司,怎么和县衙还扯皮起来了,还不如以前呢。”
洪承畴得知此事后,立刻前往该地区。他召集治安司和县衙官员,严肃地说:“你们争执不下,受苦的是百姓。协调机制中已明确规定案件管辖权,你们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此次事件,双方都有责任,下不为例。”
经过洪承畴的调解,双方认识到错误,案件得以顺利处理。
与此同时,杨嗣昌收到消息,部分治安司人员在巡逻过程中,态度蛮横,引发百姓不满。他赶忙前往调查,对涉事人员严厉批评:“你们是维护治安的队伍,代表朝廷形象,怎能如此对待百姓?必须改正态度,文明执法。”
杨嗣昌还借此机会,再次强调了治安司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各地加强教育。
孙传庭则关注着治安司人员的培训效果。他发现部分人员在案件侦查技巧方面有所欠缺,导致一些案件侦破缓慢。于是,他增派了经验丰富的老捕头,对治安司人员进行针对性指导。
在众人的努力下,治安司在试点地区逐渐步入正轨,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百姓们看到了新制度的成效,对治安司的认可度也越来越高。
朱由检密切关注着试点情况,他召集洪承畴、杨嗣昌和孙传庭,说道:“诸位爱卿,治安司试点虽有波折,但总体效果不错。如今可将这一制度推广至全国,进一步完善细节,让大明各地治安管理更加高效。”
洪承畴说道:“陛下,推广过程中,我们会继续收集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治安司的架构与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