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久、岛津义久父子,让岛津家想方设法有限稳固萨摩以及北大隅两地的形势,一面下令西土佐幡多郡的安宅信康、安宅贵康、伊予木高康、篠田宗円、上山出羽守、田那部旦增等将,令他们想方设法在海路袭扰并牵制大友家、日向伊东家,尽可能为岛津家减轻压力。
不过,与南九州三国战报一同送来的“唐芋”倒是让清定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就是后世最为常见的红薯。
红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起源地为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区。后由西班牙、葡萄牙人传播至吕宋,再经由琉球,传至扶桑的九州岛南部。又称之为地瓜、白薯、番薯、甘薯、阿鹅、萌红薯等。
红薯对种植的条件要求不高,产量也大于稻、粟、麦等传统作物。在另一个次元的扶桑,红薯一经引进,便成为扶桑人的重要口粮之一。
特别是在天灾频发的季节,红薯可救了不少人的命。
红薯是一种高产而适应性强的粮食作物,在大明的南方诸行省就有“一造番薯半年粮”的说法在。因为萨摩藩是另一个次元扶桑国中最早种植红薯的地方,红薯在当时的扶桑也被称之为“萨摩芋”,在琉球则是被称之为“唐芋”。
在另一个次元的明朝万历年间,福建长乐有一人名为陈振龙,自菲律宾冒险将红薯藤藏于缆绳中,偷偷带回国内,这才在天朝逐渐传播。
而且,红薯也有明代嘉靖年间印度、缅甸等国传入大明的西南地区的说法(据《大理府志》记载)。
明万历四年(1576年)的《云南通志》中就有临安、姚安、景东、顺宁四府种植“红薯”的记载(卷二七《物产·蔬属》),并把它排列在薯蓣(山药)和云板薯之间。
在另一个次元的大明万历二十二年(1593)至万历二十三年(1594)年间,福建发生饥荒,时任福建巡抚金学曾便大力推广种植红薯,让饥民得以度荒。
这类农作物非常契合灾荒频发之地,其第一个优点在于产量颇高。跟传统的小米、麦子一比,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清代农学家鹿耀在他的农业宝典《甘薯录》里就说了:“母可得数千斤,圣种五谷几倍。”就是说一亩地能收几千斤红薯,比种五谷杂粮的亩产几百斤高出好几倍。
《金属传习录》里面记载的更具体:在肥地种红薯,每亩可得万余斤;中等的地七八千斤;就算是薄地亦有五六千斤。这数字听着似诈骗广告一般,可它产量确实颇高。仅产量高还远远不够。
红薯第二个优点——不挑地。
像小麦、小米这类传统粮食作物,确实宝贵,得用肥沃田地和充足水源精心种植。
可红薯就不一样,他本身就是个粗犷的主儿,山坡地能种庄稼,沙土地也能搞种植,就算是那些贫瘠的地儿,他也能在那儿扎根过日子。
道光年间修的《扶沟县志》就记载:“凡有细地数尺,仰见天日,便可种得鼠两三窝。”就是说,只要有一点空地,若能得见太阳,便可以种几棵红薯,其适应性极为良好。
第三个优点——抗灾能力强。
农民最忧心何事?旱灾。
红薯此物根系颇为发达,可往泥土中钻,寻水饮用,极能耐旱。
《救荒简易书》这类指导老百姓度荒年的书里,都把它列为救荒第一义。虽然它怕涝,但比起小米、麦子那种旱也死涝也死的娇气样,红薯的生存能力已经强太多了。
第四个优点——生长周期灵活。
红薯可充作接茬粮传统粮食春种秋收,时间卡的死死的,要是春天闹灾误了农时或者夏秋绝收了,那就只能等死。
红薯与其他作物不同,它能够从农历三月一直种植到七月初。
春天种植的称作春薯,夏天麦收之后马上插秧种植的叫做麦茬薯或者晚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