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为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防止消极怠工或制造事端,当局也明确承诺:只要在五年服役期内认真劳作,不惹是非,无重大过失,期满后便可恢复自由身。
愿意返乡者,放路费遣送;愿留下继续工作者,则按月支付工钱。
毕竟经过五年历练,这些人早已成为熟练技工,是一笔不可小觑的人力资本。
若能留住他们,自然是最好结果。
这些毛熊战俘本就比天朝人更能适应西伯利亚的严酷环境,再加上获得释放希望,个个都拼尽全力投入工作,唯恐犯错招致不满,失去重获自由的机会。
当时,《日内瓦战俘公约》尚未问世,各国对待战俘的方式五花八门。
西欧诸国相对开明一些,通常采取战俘互换的方式——或一对一交换士兵,或以多名普通兵员赎回被俘高级将领。
战胜方手中往往剩余大量未交换的战俘,在战争彻底结束后,允许他们自筹赎金换取自由也是一种常见做法。
但这必须建立在战火已然平息的基础上。
否则提前释放,对方极可能重返战场,再度与己方兵戎相见,岂非自讨苦吃?
因此,在战事延续的整个过程中,这些被俘人员都将被拘禁于专门设立的收容营地,而这类营地的管理模式,与后来轴心国令人闻风丧胆的集中营极为相似。
不过欧洲各国之间的冲突大多持续时间较短,像此前普鲁士与奥地利、丹麦之间的战争,往往不到半年便已结束,因此那些被俘的士兵在营地中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被释放遣返。
此前天朝俘获了欧洲联军十万之众,选择让他们出资赎回俘虏,实际上正是沿袭了欧洲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
若无人赎买,这些人或可留下为奴,或可处决了事,但从利益角度出,收取赎金显然更为划算。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国家,这种交换或赎买的惯例却难以适用。
在欧洲范围内,这样的国家有两个:一个是西亚的土耳其,另一个是东欧的俄国。
土耳其信奉异教,自十四世纪起便对欧洲基督教世界构成巨大威胁,长期以来被视为中欧诸国心头大患。
与这样一个“异教徒”
政权作战,被视为扞卫基督教文明的圣战,因此欧洲国家绝不会与其进行任何交易,更不允许对方赎回战俘。
至于俄国,则完全是因其国力贫弱所致。
沙皇向来将士兵视作消耗品,根本不愿花费重金赎回被俘官兵。
在他看来,与其掏钱赎人,不如直接招募新兵重新训练,或许还更节省开支。
正因如此,当其他国家面对俄军战俘时,通常都不会给予优待。
稍好的会将其留下充当劳工,恶劣者甚至可能直接将其全部处决。
毕竟无法换取赎金的俘虏,留着只会增加负担——每日供其饮食衣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因此,俄国士兵一旦在战场上被俘,命运往往极为悲惨。
也正是这个缘故,天朝并未处决他们,仅此一点便已令他们心怀感激。
更何况天朝还提供了以劳动换取自由的机会,这种待遇远远出了俄国士兵的想象。
他们自然感恩不尽,纷纷拼命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天朝的宽待!
有了这十几万熟悉西伯利亚严寒气候的俄国战俘协助,天朝修建西伯利亚铁路的进度大大加快……
不仅如此,这条铁路还采取双向推进的方式:一端自天朝本土动工,另一端则从北非殖民地出,穿越巴比伦与两河流域,接入南高加索地区,继而翻越高加索山脉,最终延伸至伏尔加河流域的斯大林格勒。
这条线路距离更短,且可通过海运将建材与工人运抵沿线港口,施工效率丝毫不逊于东部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