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大伯,家里来客人了吗?”
“对,来客了,是郑杆以前的同学!”
待这个声音的主人出现在面前时,项骜略微一怔,因为眼前的姑娘也坐着轮椅,不过倒没有像郑父那样这么严重,两条腿尚在,只是明显很久不能使用了,肌肉萎缩导致那就是两根骨头挂着皮而已,看着不比台球杆粗多少。
而这女孩他也认识,名叫郑春花,是老杆的堂姐,长得水灵漂亮,虽然因为家境原因没法和城里那些光鲜亮丽的美女比,可底子却是很好的,哪怕是穿着最朴素的衣着,毫无粉黛的素面朝天,也能让人过目难忘。
记忆中她有两条又粗又亮的麻花辫,高高的梳在头顶两侧,用两根鲜红的红布头绑着,每当走路时便会一上一下的晃动,宛如两团窜动的火苗。
不过当年郑春花身体健康,怎么也成了今日模样?
项骜之所以对这个女孩印象深刻,除了相貌出挑之外,还因为曾经被赵佗开玩笑要撮合两人到一起,但毕竟只是玩笑话,各方各面来说都不合适,所以只成了一句笑谈,但两人的关系因为老杆在而相当不错,又因为她年长一岁,所以这边一直以“春花姐”
称呼。
“骜子,好久不见。”
郑春花一看是他也很惊讶,不过随即便如此打招呼道。
“是好久了,我——”
项骜下面的话没有说出来,因为她知道不论怎么讲都有些尴尬,所以主动道:
“我去做饭,今天你是客人,得多做几个好吃的。”
“那我也去买点。”
这边说着,不顾郑父的劝阻,将人推进屋内安顿好了,转身就走。
出了门跑了好远才找到一处小市场,买了不少熟食又在一家经济实惠的小饭店里订了几个舍得下料的硬菜,等一起带回来时,配上郑春花做的,便把客厅里那张陈旧但宽大的自制木桌子全给摆满了。
席间,他道:
“看来我出国的这些年,生了不少事。”
郑父一口喝下这边买来的酒,点头道:
“是啊,春花的父母,也就是我的亲哥哥和嫂子,三年前出车祸都走了,这孩子当时也在车上,侥幸逃过一命但把腰给撞坏了,下半身截瘫,变成和我一个模样,她无依无靠只能到我这里,然后我们两个‘半拉人’就这么相依为命。”
项骜听着,但脸上的表情却不自然的抽动了一下,似是为了确认,又用眼睛扫了一下郑春花的腹部,不过并没有马上开口提及,只是作恍然大悟状:
“原来是这么回事您和春花姐也太不容易了。”
“日子是不好过,不过春花做饭好吃,我这几年都养胖了。”
郑父说着自顾自的“哈哈”
笑了起来。
但这边看着他那张饱经风霜,没有一点多余脂肪的脸,是怎么也笑不出来。
菜过五味之后,郑春花去刷洗盘子碗筷,项骜本想接手的但他没有,因为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得去做——
趁着前者不在,这边在郑父面前坐定,收起了方才聊家常的口气,而是很严肃的问道:
“郑伯,您给我说句实话,您家里是不是除了生活以外,还碰上别的什么难事了?”
郑父起初还笑盈盈的,听闻此言忽先是一愣,随后面色就僵住了,半天后才道:
“哪有,这日子除了紧巴了点也没啥了,非要说还有什么的话,那也就是我俩都是没了腿的残疾,这平时自是多有不便,不过我已经过了几十年这种日子,早习惯了,只是可怜春花,年纪轻轻便成了这副模样,我现在还能偶尔听到她半夜偷偷的哭,但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对面说的恳切,若不是已有了十足的把握,项骜都觉着自己会放弃了,可既然不是这样,就要将话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