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我们一开始认为是犯罪嫌疑人的记忆出现了误差,可是我们带着犯罪嫌疑人去现场辨认的时候发现不是犯罪嫌疑人的记忆偏差问题。而是他们那天同时盗窃了九楼和十一楼,但是九楼没有偷到多少东西,犯罪嫌疑人就有些忽略了。正真捡了个大便宜的是十一楼,但是十一楼的压根就没有报案。我们带着犯罪嫌疑人去辨认倒追查,他们家的一个老人才支支吾吾的说也被盗了。”
我有些意外:“这么说犯罪嫌疑人在十一楼偷了不少好东西,这十一楼怎么舍得放弃报案?”
主办人煞有介事的说:“你猜猜这十一楼的是什么身份?”
我一想,既然怕自己的家财泄露的,那一定是吃公家饭的,因为商人是自己的钱,有什么好刻意隐藏的。
主办人说:“这十一楼住的是一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他们当天被偷以后并没有声张,而是刻意的回避了。要不是他们没有把这情况和他的丈母娘讲清楚,我们真的只有放过这个大案了。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在这户人家的主卧衣柜里面,共盗走了五根金条,是五百克一根的。另外还有三十万的现金,而且怎么包装的他们都记得清清楚楚,不像是随便说的。”
我说:“犯罪嫌疑人一般只会少说偷到的东西,不会多讲的,我想他们记得这么清楚,肯定是偷到了。”
主办人说:“你说的不错,犯罪嫌疑人不仅讲的清楚,而且他还说那五根金条他们还没有脱手,目前应该还在他老家的家里。他说这金条上都有中国银行的字样,应该是从银行里面购买的。”
我说:“那你们赶赴他们老家一起赃,那就真相大白了!”
主办人说:“你说的不错,我们下一步就是赴他们老家起赃物,这样一切都能有所印证。可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受害人坚决否认有那么多东西被盗,只承认家里进过贼,至于被偷了什么全部否认。你说是不是对我们带来了很多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