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优势下,这些高句丽骑兵或许能以多胜少,击溃他们一支骑兵队,可若是分散作战,谁比得上他们这些练过的汉军骑兵?
标志性的红色丝绦再一次飘扬在战场之上,无数手执长矛的军官在前,带领着身后紧密排列的汉军骑兵朝着高句丽骑兵冲撞而去。
“疯子!”
这群没见识过汉军骑兵新战法的高句丽人,无一例外的大骂汉军骑兵的疯狂,奋力打马避开寻死般的撞击。
夫战,勇气也。
未战先怯的高句丽骑兵在兵戈未接时便落入了下风,被后方的汉军一一冲散。
“砰砰”
战马拥挤着将前方的战马撞倒,骑兵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就消失在马蹄之下。
“杀啊”
卑启带领着那些民兵跟随在汉军骑兵的身后,冲击着那些溃逃的高句丽骑兵,此刻他脸上满是杀戮畅快的兴奋,同时对那些骑兵抱以深深的敬佩,他终于明白为何那些人会对自己不屑一顾了,刚才的战斗明明白白告诉他,唯有敢于正面对冲的骑兵才堪为勇士。
“哧!”
长矛轻松的捅穿人体,秦仲只觉得手中的长矛在遭遇阻隔后又是猛地一松,随后他下意识的侧身,避开对方的刀锋后,反手在对方倒下前接住那根穿胸而过的长矛。
“滴答!”
红色丝绦沾了血,更显鲜红。
秦仲踢马丝毫不待停留,脚踢马腹,站起身子来看向对面战战兢兢的步兵队列,血色长矛前指,振臂高呼道:“随我冲阵!”
纵观整个战场,无数个骑兵队列,犹如一把把钢锥,在击破一支支高句丽骑兵后,向着瑟缩如鹌鹑的步兵发起了决死冲锋。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高优居预料了一切,唯独少算了一点,那便是汉军战胜骑兵的速度,从刚刚汉军行动的干净利落看,那些负责阻击的己方骑兵除了给汉军骑兵身上增添了几分血色外,简直毫无用处。
长矛阵尚未布设完毕,步兵还在匆忙寻找自己的武器,有些人慌张穿戴铠甲,有的随意抄起兵刃,鼓着扭曲的面容,嘶声大喊,欲要与汉军骑兵拼命。
“杀!”
汉军骑兵站立在马上,眼睛已经充血,奋力嘶喊着,胯下战马已经提到了极速,矛尖的血珠在奔驰中不断跌落,完全恢复了钢铁的本色。
行进的步兵阵列,不可能维持严整,许多薄弱处在骑兵军官的带领下,成为了骑兵的攻击点,寻找破绽正是骑兵的本能。
“呀!”地面上的高句丽士卒举刀嘶吼。
“呀!”马背上的汉军骑兵持矛冲击军阵时也在嘶吼。
事实证明,当马速提升到一定程度后,任何事物都不能抵挡它们。
战马高高跃起,从那些手足无措的高句丽的头顶跃入阵中,马背上的骑士长矛挥舞,收割一条条性命。
也有骑兵径直撞上了正面的步兵,步兵承受巨大的动能后,人向后飞跃落地,五脏六腑俱碎下,口吐鲜血而亡。
战马摔倒,骑兵落马,尤直持刃酣战不停,在骑兵冲击下慌乱失措的高句丽步兵根本无法抵挡这些勇士的攻击,兵甲不全的他们陷入了全面劣势。
“呀啊啊”
被汉军骑兵带领着,卑启生平第一次对步兵军阵发动了冲锋,前方已经为他打开缺口的汉军骑兵有的落马,有的驰骋穿阵而过,而在这个过程中,缺口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拉开。
“哧!”
卑启侧身,手中的长戟横枝挂住一名敌军脖颈,在战马的拖拽下,那人的头颅飞起,鲜血喷了丈许高。
“畅快!”
穿阵而过的卑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