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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律师立刻拿出了张强和张莉的通话录音,录音里张强明确说“这钱是瞒着你嫂子拿的”
,证明他知道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是偷偷转移的,根本不是什么“赠与”
。
最后,王律师提交了张强威胁我的录音和幼儿园老师的证明。
录音里,张强威胁“不借我钱就争抚养权、要回房子”
的声音清晰可闻;幼儿园老师的证明则详细说明了乐乐一直由我照顾,和我的感情深厚,平时的学习、生活也都是我在负责,张强很少来看乐乐。
王律师说:“原告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离婚后还多次威胁被告,甚至去幼儿园骚扰被告和孩子,其行为严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而被告有稳定的工作,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孩子也明确表示愿意跟被告一起生活,根据《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规定,法院应驳回原告的抚养权诉求,维持孩子由被告抚养的现状。”
王律师言结束后,法官让张强进行质证。
张强看着那些证据,脸色苍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他的律师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反复强调“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的”
“张强爱孩子”
,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些说法。
法官又问张强:“原告,你说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签订的,有什么证据吗?”
张强低着头,小声说:“没有,但我当时确实不想签,是林晓逼我的。”
法官又问:“你说你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那你平时怎么照顾孩子?孩子的学习、生活你参与过多少?”
张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能沉默。
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的时候,张强叫住我,声音沙哑地说:“林晓,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起诉你,也不该争抚养权。
你能不能原谅我?我以后再也不打扰你和乐乐了。”
我看着他,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张强,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
你当初做出那些事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今天的结果。
以后你别再打扰我和乐乐的生活,这就是对我们最好的补偿。”
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再回头。
回去的路上,王律师笑着说:“今天我们赢定了,不管法官什么时候宣判,结果都不会出乎我们的意料。”
我点点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回到家,我妈告诉我,乐乐今天一天都很乖,还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走进乐乐的房间,乐乐看到我,立刻跑过来抱住我:“妈妈,你回来了!
你今天去哪里了呀?”
我抱起他,笑着说:“妈妈去办了点事,以后我们就能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再也没人会打扰我们了。”
乐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妈妈,我最喜欢你了!”
我抱着乐乐,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这段时间的委屈、害怕和辛苦,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我知道,只要能和乐乐在一起,再大的困难我都能克服。
一周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
判决结果和我们预期的一样:驳回张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之前的调解协议,房子归我所有;乐乐的抚养权归我,张强每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直至乐乐年满十八周岁,且张强探望乐乐需提前与我协商,不得影响乐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激动得哭了。
我把判决书拿给我爸妈看,他们也很高兴,我妈抱着我说:“晓,你终于熬出头了,以后你和乐乐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晚上,我做了一桌子菜,和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