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出来后,我心里总有些不踏实。
虽然赵律师说证据充分,但林薇和陈明的态度太嚣张,我怕他们还有别的办法拖延时间。
小芳看出我的心思,拉着我说要陪我去逛逛街,散散心,可我根本没心思,满脑子都是官司的事。
回到小芳家,我把自己关在客房里,翻来覆去看着之前收集的证据。
银行卡流水、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每一份都看了好几遍,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突然,我想起结婚前陈明曾跟我提过,说以后家里的钱要一起管,还说要写个协议,证明婚后财产都是共同的。
那时候我觉得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这么见外,就没让他写。
可现在,要是能找到这份协议,是不是就能更有力地证明那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赶紧给陈明打了个电话,问他结婚前有没有写过财产共有的协议。
他愣了一下,说:“什么协议?我不记得了。
咱们那时候没写过那种东西。”
我知道他肯定是故意不承认,挂了电话,我决定再回之前的出租屋找找。
说不定他把协议放在哪个角落里了。
第二天一早,我又给陈明打电话,说我落了一本重要的书在出租屋,想回去拿。
他不耐烦地说:“你怎么总是落东西?下午三点过来,我那会儿在家,过了时间我就出去了。”
我赶紧答应下来,心里想着一定要找到那份协议。
下午两点多,我就到了出租屋楼下。
我在楼下等了一会儿,三点一到,就上楼敲门。
陈明开了门,脸色很不好:“你赶紧找,别耽误我出去。”
我点了点头,走进屋里,开始四处翻找。
我先翻了客厅的抽屉,里面全是陈明的旧衣服和一些杂物,没有协议。
然后我又翻了卧室的衣柜,衣柜里除了他的衣服,还有一些林薇留下的饰盒,我看到那些饰盒,心里又气又恨,可还是强忍着,继续找。
我翻遍了卧室的抽屉、床头柜,甚至连床底下都看了,还是没找到协议。
我有点着急,难道陈明把协议扔了?或者根本就没写过?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到书柜最上面有一个旧盒子。
那个盒子是我结婚前买的,用来装一些重要的东西,后来就一直放在书柜上,我都快忘了。
我搬来椅子,站上去,把盒子拿了下来。
打开盒子,里面有我们的结婚证、婚纱照底片,还有一些旧照片。
我翻了翻,突然看到一张纸。
我拿起来一看,竟然就是那份财产共有的协议!
协议上写着:“陈明与李娟婚后所有收入及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分共同财产。”
下面还有陈明和我的签名,还有日期,是我们结婚前一天写的。
我看着这份协议,激动得手都在抖。
有了这份协议,就能更有力地证明那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陈明没有权利私自把钱给林薇!
我赶紧把协议折好,放进包里。
陈明看到我拿着盒子,问:“你找到书了吗?”
我强忍着激动,说:“找到了,我现在就走。”
说完,我转身就走,生怕他看到我手里的协议,又来抢。
走出出租屋,我赶紧给赵律师打电话,把找到财产共有协议的事跟他说了。
赵律师听了,也很开心:“太好了!
这份协议是关键证据,能直接证明你们的财产是共同所有,陈明私自处分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
你明天把协议带来律所,我把它补充到证据里,提交给法院。”
挂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