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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业务”范围,可比丢个腿听起来刺激多了。
李云枫看着眼前这个因为丢了腿而哭哭啼啼、看起来毫无威胁的王强鬼,又看了看外面漆黑的夜色。
他本来只想安安静静地摸鱼。
但麻烦,好像自己长腿……哦不,是专门卸人腿,然后找上门来了。
“行吧。”李云枫叹了口气,象是接了个无比麻烦的差事,“看你哭得这么惨,腿丢了也确实影响市容……你这个忙,我勉强帮了。”
王强鬼闻言,大喜过望,差点想给李云枫磕头(如果他有腿的话):“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别高兴太早。”李云枫给他泼了盆冷水,“找腿可以,但我这儿不白干活。找到之后,你得给我打三个月……不,半年的工,算是报酬。工种嘛……看你这样子也干不了重活,就负责晚上在馆区里飘几圈,算是巡逻,吓唬吓唬小偷小摸——虽然估计也没贼敢来这儿。”
王强鬼哪敢不答应,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俺愿意打工!只要能把腿找回来!”
李云枫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对陆判官说:“老陆,这事儿有点蹊跷。你回下面查查,看看有没有类似的记录,或者有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家伙在阳间搞这种邪门歪道。我去现场溜达溜达,看看能不能闻到什么味儿。”
他又看了一眼王强鬼:“你,就先在这儿待着,跟小丫头(指小女鬼)做个伴。老陆,给他登记一下,算咱们馆的……预备役员工。”
安排完这一切,李云枫打了个哈欠,嘟囔道:“真是的,想清静几天怎么就这么难……看来今晚的电视剧是追不成了。”
看似抱怨,但他那双总是睡意朦胧的眼睛里,却闪过了一丝极淡的、如同利剑出鞘般的光芒。
有人(或者不是人),在他的地盘附近,不守规矩。
这让他,有点……不高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