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大利益输送嫌疑,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胡步云还插手全域旅游公路网项目招标和工程建设,存在贪污腐化的行为。
二是破坏建安市营商环境,干涉企业经营,欺压企业主。
这部分内容火力最猛,也最易引共鸣。
举报信痛斥胡步云以“安全”
之名,行“摊派”
之实。
其强力推行的“政企结合消防站”
建设方案,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安全职责和巨额成本,通过行政命令强行转嫁给企业。
企业需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承担人员部分工资和日常运维费用,这是赤裸裸地增加企业负担,严重违背上级三令五申的“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减负”
精神。
信中引述了多位匿名的企业老板抱怨:“胡步云搞‘一刀切’,不听意见,态度蛮横,甚至威胁要我们签‘生死状’,不签就加倍检查、停业整顿!”
“已有好几家企业不堪重负,准备把新项目甚至整体搬迁到邻市!”
三是作风粗暴,大搞“一言堂”
。
一部分举报信不忘对胡步云个人进行“定性”
,描绘了一个“独断专行”
、“作风霸道”
、“听不进不同意见”
的官僚形象,说他动辄训斥甚至是痛骂下属,对抗上级,不讲政治规矩。
在兰光搞“一言堂”
,在市里搞“新摊派”
,完全不顾基层实际和企业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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