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禁令,如同一道惊雷,在社会上层,尤其是在那些饱读诗书的士人阶级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堕胎和男风,在唐代虽然算不上主流,但也屡见不鲜,甚至在某些文人圈子里,还被视为一种“雅好”。
李唐的禁令,无疑是粗暴地干涉了他们的“自由”。
但李唐对此毫不在意。在他的逻辑里,任何不能以人口繁衍为最终目的的两性关系,都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在人口决定一切的当下,他绝不允许这种浪费存在。
紧接着,一部更加颠覆世人三观的法案,正式出台——《西北婚姻法试行草案》。
这部法案的核心,彻底打破了传统的一夫一妻或一夫一妻多妾制。
法案明确规定:
一、废除“妾”的法律地位,所有合法配偶,均为“妻”或“夫”,在法律地位和家庭财产继承权上,完全平等。
二、实行“能力评估制”下的多偶制。不论男女,凡年满十八周岁之公民,在满足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可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能力评估”,来获取拥有多名配偶的资格。
三、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产、年收入、社会贡献度、军功等级、技术职称等。评估等级越高,可拥有的配偶名额越多,上不封顶。
四、所有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与买卖。
此法案一出,天下哗然!
这已经不是改革了,这是在重塑人伦纲常!
反对的声音,如同潮水般涌来。尤其是那些从中原迁来的儒生,更是捶胸顿足,痛斥李唐“行禽兽之举,乱人伦之纲”,纷纷上书,请求王爷收回成命。
然而,这些反对的声音,在李唐早已建立起来的强大国家机器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李唐在王府的内部会议上,对所有高级官员,发表了一段冷酷而理性的讲话:
“我知道,很多人说我离经叛道。但是,我要你们记住,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人伦’?这些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食不果腹的蛮荒时代,易子而食也是一种生存法则。在现在,在我们西北,我们最大的敌人,是广袤的无人区,是严重不足的人口!”
“所以,一切的制度、法律、乃至道德,都必须为我们最核心的目标服务——那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这片土地上,充满我们的后代!”
“本王制定的新婚姻法,目的只有一个:最大限度地发挥我们社会中,那些最优秀、最有能力、掌握最多资源的个体的繁衍潜力!
让他们优秀的基因,能够最大范围地传承下去。一个有能力的男人,可以娶十个妻子,生五十个孩子。
同样,一个有能力的女人,比如我们的女科学家,女军官,她也可以拥有几个丈夫,在她专注于事业的时候,由她的丈夫们来照顾家庭,抚育后代!”
“这,就是效率!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在西北这片土地上,最高的道德!谁反对这个,谁就是在阻碍西北的发展,谁就是我们的敌人!”
这番话,如同一剂强心针,迅速统一了西北王府高层的思想。
他们都是李唐一手提拔起来的,是这套新体系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李唐所言非虚。
而对于底层百姓而言,虽然一开始也觉得这新婚姻法有些惊世骇俗,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其中的“好处”。
那些有本事的工匠、立下战功的士兵、精明能干的商人,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婚恋市场上的香饽饽。
而那些普通的女子,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她们可以嫁给一个更有能力的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