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想起了一句歌词。
忽然,看见昏暗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搂着一个秃顶的男人在晃悠。
那女人在人群里很是凸出,比秃顶高出半个脑袋,汹涌波涛杵在男人的脸上。
如果不是有音乐,身边魅影幢幢,秃顶就拱上去了。
那不是喀秋莎吗?
基地一别,几个月了,喀秋莎从来没有联系过自己,她怎么跑这里来了?
“高个子女人是谁?”
女孩看了一眼喀秋莎,撇撇嘴:‘你是不是想开洋荤,骑大洋马。’
“她是大洋马?”
“不像吗?”
“可以骑吗?”
“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多少米?”
“不知道。”
“她不出台?”
“她是我们的小领班,很凶,一人能打三个男人。”
“你见过?”
“见过,一次几个男人喝多了在这里捣乱,对她动手动脚,她一脚把一个男人踢出去十多米远,一个男人被她一耳光扇的原地转了三圈。另一个男人想跑,她一拳把那人砸晕了。”
“后来呢?”
“后来她升任领班。”
“是个烈马啊!”
“据我所知,还没有人降服过他,你想去试试?”
“试试就试试。”
“小心你的弟弟,不要被她捏碎了。”
一曲终了,喀秋莎回到座位上,秃顶男人去了卫生间。
林恒要了两杯威士忌,来到喀秋莎面前。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喀秋莎抬头,看见林恒,一愣。
“你什么时候来了?”
“来看看你。”
“你知道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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