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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还要经过洪武三十一年、建文四年、永乐三年——
也就是说,还有整整十三年!
时间还远,这些年两国仍会处于互相试探的阶段。
但帖木儿的想法很坚定!
他身为黄金家族的后裔,渴望超越先祖,再次建立一个横跨东亚、中亚甚至欧洲的庞大帝国!
然而,两大帝国在历史上其实并未真正交手。
原因很简单:帖木儿在东征途中染上疟疾,死于半路。
他的子孙随即争权夺位,之前臣服的波斯、金帐等势力也趁机反叛。
这才导致这个如大明一般迅速崛起的庞大帝国,在短时间内自我崩溃、烟消云散。
而且,纵观数千年历史,游牧民族最大的能力是劫掠,是如狂风扫落叶般的骑兵侵袭。
而农耕文明在长期的耕作中孕育出诸多智慧,面对游牧民族时,往往依托坚城或城墙固守。
但骑兵耗费巨大,实际效果也一般,除了霍去病那样的天才统帅,中原王朝在骑兵方面向来处于弱势。
正因如此,老爷子他们才会担忧。
但朱雄英很坚决。
他要抓住这个机会,先出手再消失。
否则,若光天化日之下凭空消散,麻烦就大了。
想到这里,朱雄英看向那位自称“六王子”的莫古。
“选人吧!”
“哈哈哈!好!好!!”莫古欣喜若狂。
“不必选人,我身后每一位,都是大汗最忠诚的勇士!”
“那就不耽搁时间了,立刻上马,去怀城外?”
“可以。”朱雄英点头,又看向老爷子,语气坚定:“皇爷爷,再选四个人。”
“不行!绝对不行!”老爷子态度坚决。
“放心。”朱雄英笑了笑,说了句谁也听不懂的话:“还记得那把钥匙吗?”
趁老爷子愣神之际,四周早有快马备好。
朱雄英正想随便找一匹,恰在此时——
“大哥哥,上马!”
一声清脆的童音响起,众人循声望去。
只见一个红衣小孩已解开原本拉车的黑马。
那黑马皮毛如绸缎般光亮,奔跑起来肌肉线条流畅优美。
它一路疾驰,人群纷纷让开道路!
那速度,竟是越来越快。
“这……这是什么马?”
“真看不出来啊……”
“这马好生神骏!”
百姓们惊了一跳,其中有懂马的,认出这绝非寻常坐骑。
“黑电,家里养的一匹普通马罢了。”小男孩说道。
“这还算普通?”
众人皆惊,实在是这匹马看起来比旁边将士们的坐骑都要高大、神俊得多。
怎么可能普通?
朱雄英却只是微微一笑。
心念微动,黑马已通晓其意,转瞬便来到他身前。
紧接着,众人只见这位皇长孙纵身一跃,便已稳坐马上。
他连缰绳都不必握紧。
左右手向两旁士兵一探,左手接过一把箭矢,右手提起一杆长枪。
马术之精湛,令在场所有人叹为观止。
“大哥,接弓!父王,我也去了!哈哈哈,正好让我瞧瞧这些起兵和当年蒙元的老鼠有什么分别?”
燕王身侧,朱高煦朗声大笑。
方才见朱雄英行事干脆利落,他早已按捺不住。
不等旁人反应,他已大步迈向战马,先将一把长弓扔向朱雄英,随即翻身上马。
“大明的儿郎,再来三人随行!”
朱高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