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掉在地上,滚进了白茫茫的雾气里,再也看不见了。
“蠢货!”
薛苗将他拖到谷口的青石上,解下腰间的药囊,咬开瓶塞就往他伤口倒,
“这‘腐骨箭’见血封喉,你命大!”
卢义疼得浑身发抖,刚想说话。
林有雨进入了迷雾。
几个呼吸间,就听见迷雾深处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众人往雾里望去,只见白茫茫的雾气中,隐约有黑影在地上翻滚,伴随着骨骼碎裂的脆响和黏腻的咀嚼声。
薛苗脸色一变,再次甩出铁索,这次卷回来的,却是一具白森森的骨架,骨头上还挂着几缕碎布,正是林有雨穿的水绿色纱裙。
骨架缝隙里爬着密密麻麻的黑蚂蚁,每只都有指甲盖大,正拖着碎肉往雾里爬。
所有人都吓得倒吸一口凉气,谷口的风忽然变得阴冷,吹得竹叶“哗哗”作响,像是有无数冤魂在哭。
自那以后,再没人敢提闯竹林小屋的事。
圣火令就躺在那片迷雾里,像个勾魂的诱饵,却无人敢碰。
薛苗暂代了教主之位,处理帮中事务。
半个月之后,如烟正一个茶馆里听书。
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正拍着醒木,唾沫横飞地讲着明教的新鲜事:
“……那卢义拿着圣火令,本想当教主,谁知连竹林小屋的门都没进,就中了毒箭;那林有雨自视甚高,结果被雾里的食人蚁啃成了白骨……”
台下的茶客们听得啧啧称奇,有人拍着桌子喊:
“那圣火令岂不是成了无主之物?”
说书先生捋着胡须摇头:
“是啊,现在全江湖的人都知道拿到圣火令就是明教教主,可惜全都有去无回……”
如烟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温热的茶水在瓷杯里轻轻晃荡。
一个念头忽然钻进脑海,像颗种子遇了雨,瞬间生根发芽。
她放下茶杯,茶钱拍在桌上,转身就往波斯方向走。
如果十年后欧阳锋不肯娶她,那她就踏平白驼山庄。
要踏平白驼山庄,就得有足够的势力。
要有足够的势力,就得当上明教教主。
而要当教主,就得拿回那枚圣火令。
这个念头让她脚步生风。
半个月后,当她站在明教总坛的白石城堡前,裙角还沾着沿途的风尘,发间别着朵从沙漠里摘的野蔷薇,蔫了半边,却依旧倔强地开着。
“我是钟绝圣的徒弟,来继承教主之位。”
她仰头对着山门喊道,声音清亮,像山涧的泉水撞在石头上。
山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他身高八尺,胳膊比寻常人腰还粗,左臂从肩膀到手腕都纹着黑色的熊,肌肉贲张时,那熊头仿佛要从皮肤里跳出来。
“我们教主从来没收过徒弟!”
大汉的声音像打雷,震得地上的碎石都在抖,
“你这小丫头片子敢冒充,是不是活腻了!”
如烟歪了歪头,打量着他腰间的流星锤——那锤子足有笆斗大,铁链子磨得发亮,
一看就知道沾过不少血。
“你是谁?”
她挑眉,
“这里现在你说了算?”
“黑臂熊王鲍三狼!”
大汉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唾沫砸在石板上,溅起细小的泥花。
如烟忽然笑了,阳光落在她脸上,映得那对梨涡浅浅的:
“哦,你死了我会刻在墓碑上的。”
鲍三狼气得脸都紫了,大吼一声:
“别以为你年纪小我就不打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