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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搞搞头,假装刚刚什么都没生过,在一旁听着。
“你是说她自愿和你去的,你有什么证据?”
“警察同志,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同班同学,我儿子长得又这么好。
他要是暗戳戳的喜欢我儿子,我儿子一喊我就跟着去……”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你儿子这一肥二胖的这叫长得好?是你年轻的时候都看不上他,别说我女儿了!
跟着他去?跟着他去我儿子会用石头砸他自保?跟着他去学校那些赶过去救援的人会听到我女儿喊救命?
你知不知道当着警察的面儿撒谎是罪加一等?你是在亲手葬送你儿子的人生!”
“好了,先别说,一个一个说。
别打扰我们的办案进度。”
我停嘴。
我和王浩都知道这小子没满十四岁,很难让他承担法律责任。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私底下复仇。
让这小子给我女儿跪下认个错,让他们赔钱,再让他们一家人分崩离析。
这种离婚的家庭提到钱自然会崩溃掉。
我女儿承受的痛苦和恐惧,我要让他们10倍百倍的还回来!
所以警察这儿我们就是走个流程。
但是我们愿意私底下调解的唯一条件是他们保证出去不乱说,若是伤害到我女儿一点点人身名誉权益,我们会坚持上诉,直到把这小子送进监狱为止。
提到把人送进去,他爹妈也都闭了嘴,不敢乱说话。
我们把孩子接回家,去学校给孩子办理转校手续时领导还舍不得。
因为小静从小学考到初中时,是全校第一的成绩。
学校怎么可能舍得放手?尽管他们给我们承诺说这件事儿不会在学校扩大,也会告诫广大学生,说小静只是受了伤,但是保全了自己。
也跟我们承诺必要的话开除那个小子。
但是我们坚持给她办理转学手续,因为我和王浩明白这种事一旦生就不可能止声,从孩子受到伤害的那一刻开始,流言并不会结束,只是一个开端。
我们一家人都都搬到了新区金阳,这边的学校没老城区硬,但能省心。
没多久我就听到大快人心的好消息,说那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不致命,就是手脚干残废了。
对方是一群没满十四岁的技校学生,不具备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