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嘀咕了一声,拿着西装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尺码有点小,但将就着也能穿。
孟德也不挑地方,就在路边穿上了新衣。
“嗯”
他来回走了几步,甩了甩胳膊蹬了蹬腿。
肩膀那里感觉有点窄,好在并不影响活动,裤子也短了一点,把整双波鞋全都露了出来。
也行吧。
总比穿着大裤衩强。
孟德赤着精壮的胸膛,双手提着裤子走到路边,依旧蹲在那里等着马尾雄。
好半晌马尾雄才赶了回来。
“老大。”
他手里提着袋子走下车,好奇地问道:“你身上的衣服是哪来的,一看就是高档货,是蒋先生给的吗?”
“不是。”
孟德接过袋子翻了翻,找了一根腰带边扎边说道:“刚才旺角堂口的话事人靓坤来见蒋先生。”
“他嫌我光着身子给社团丢脸,就送了一套给我。”
马尾雄撇了撇嘴。
“挑。”
“就算丢脸也是丢的老大你的脸,关社团什么事,不过这身衣服倒是很不错,肯定值钱。”
孟德抬腿作势踹人。
马尾雄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闪开,接着又跑到车里拿出一个鞋盒。
“老大。”
他笑着讨好道:“你不是想穿西装吗,我帮你挑了一双皮鞋,你看看合不合脚。”
“草。”
孟德笑骂道:“算你小子识相,不然我非得踹你一脚不可,拿过来我试试。”
皮鞋是便宜货,但颜色和西装刚好配的起来。
穿上以后大小也合适。
“嗯。”
孟德满意地点点头,“眼光不错,这次饶了你。”
马尾雄嘿嘿一笑,又从车里拿出叉烧和包子分给孟德,两人大口干饭,很快就吃完了。
这期间陈耀也来了。
孟德假装没看见,啃着包子连招呼都懒得打。
陈耀听完看门小弟的汇报,顺着手指的方向打量了一眼孟德和马尾雄,点了点头便走进了别墅。
时间不长,靓坤出来了。
这家伙嘴里叼着烟,带着身边的心腹小弟径直走向孟德。
“小子。”
“你说你叫拳王德,昨天晚上杀了联义大底的那个人是不是你?”
孟德点点头说道:“是我。”
靓坤拍了拍手掌夸赞道:“我听陈耀说明叔死了,你砍了鸭梨坚把成业街打成了清一色。”
“人才啊。”
他挑起大拇指笑道:“小子,给你提个醒。”
“联义的坐馆约了蒋先生讲数,要跟你算清楚这笔账,怎么样,怕不怕,怕的话过来跟我,我保你没事。”
靓坤目光灼灼地盯着孟德,眼里的贪婪都快藏不住了。
混社团最缺的是什么?
人才!
对一个社团或者是堂口来说,无论是黄、赌、赌,还是睇场、插旗、砍人、替罪入狱等等,都得靠人去做。
人越多,势力越大,做事的时候才能越得心应手。
这其中,又属抢地盘的功劳最大,也最危险。
几十、成百、上千的烂仔手里拿着明晃晃的砍刀对峙,一般人看上一眼都觉着眼花,连人头都数不清楚,更别说砍人了。
孟德能做到这一点,就说明他的胆子够大、拳头够硬,真的是人才来的。
而靓坤向来是欣赏人才的。
“阿德。”
“像观塘区那种乡下地方,虽然面积很大,但实在是太穷了,你在那里混没前途的,不如过来帮我做事。”
